《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带来的四点启示
时间:2019/10/9 8:58:28   点击:0   [ 关 闭 ]

                                                                                                    

张玉鹏

    213, 倍受职教界关注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正式对外发布, 顿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更有不少人欢呼: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方案》之所以引发社会各个层面的关注, 笔者认为, 一是该方案由国务院制定出台, 规格之高, 凸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二是方案切中要害, 清晰给出了职业教育发展中需要明确的内容, 同时提供了当下破解职教难题的良策。这让包括笔者在内的众多职教一线人员看后眼前一亮, 办好职业教育的底气更足了, 也让更多渴望在职校习得一技之长后顺利就业的学子们, 倍增了前进的动力!

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2663所高校, 其中高职 (专科) 院校1418, 占普通高校总数的53.25%;在校生1133.7万人, 占高等教育的40.5%。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 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已经和普通教育不相上下, 成为了学子圆梦大学、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选择。

另一方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大批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的技术技能人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职业院校正是培养此类人才, 助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基地。如何办好职业院校, 为行业企业培养数量充足的急需人才?《方案》的出台, 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按下了“快进键”。

为职业教育“正名”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不断建构并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体系,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了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但是,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社会认可度不高、吸引力不强是其中之一, 这也直接引发了生源问题及生源质量问题。在一部分考生和家长心目中, 报考职业院校是因为上不了本科, 最终无奈的选择。

《方案》开篇首先为职业教育下了准确定位, 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 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从制度层面对职业教育类型进行了清晰定位, 一方面有助于职业院校按照自身的“职业特质”办学, 为提升办学质量、探索职教本源提供动力, 另一方面则重构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也进一步强调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性。对职教人来说, 一方面树立了职业教育自信, 另一方面则鼓励职教人行动起来, 通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职教应有的贡献, 以改变社会上对职教存在的偏见。

为工匠之师“溯源”

众所周知, 职业教育肩负着为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使命, 这就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习得一身“好本领”, 为将来成为“大国工匠”打下基础。由此看来, “工匠之师”的水平尤为重要。而职业院校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如新招聘教师往往是从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中而来, 仅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缺乏对企业生产一线的实际情况的了解, 因此在授课过程中就会“纸上谈兵”, 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而学校通常会采取安排新进教师利用寒暑假赴企业实践锻炼, 以此来提升教师实践能力。这意味着学校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周期, 才能建设一支水平较高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方案》为此类问题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即“从2019年起, 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 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如果此项政策能够落地, 意味着职业院校的新进专业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 在教学业务方面, 直接弥补了应届毕业生实践能力欠缺的短板。为此, 《方案》中对此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目标:2022, 要占到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

为校企协同育人“赋能”

职业院校培养人才, 面向的是用人企业。因此, 唯有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职业院校方能形成“招生旺、出口畅”的良性办学局面。这就要求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各个环节, 按照企业的岗位标准来培养学生。但校企合作“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在当前的职业院校中仍然存在, 校热企冷, 企业一方面因为追求经营生产, 不愿意将时间和资金投入到教育中, 另一方面在缺乏相关政策的支持, 企业在参与办学当中也有一定的顾虑。种种原因使得校企合作不够深入、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缺乏, 也影响着职业院校的办学和发展。校企合作如果落不到实处, 协同育人就是一纸空文, 就无法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赢, 学生就业不畅、学校生源不足, 办学也将举步维艰。

为提高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 《方案》对校企合作积极赋能, 一是对办学主体调整规划为:经过510年左右时间, 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三是“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 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 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上政策及法规的落实, 将极大改善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 增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内生动力, 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校企协同育人。

为畅通人才成长渠道“增效”

早在20146,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我国将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构建专、本、研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出台了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文件。3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参与改革试点, 大多数是学校整体转型, 部分高校通过二级学院开展试点。2018年起, 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已经明确主要定位在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这为完善国家职业教育体系, 积极发展本科、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 建立适应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供给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方案》中再次强调提出, 要“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 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 () ”。这对落实本科和硕士等高层次职业人才的培养, 构建和完善涵盖高、中、低不同层次 (中、专、本、硕四个层次) 的职业人才培养体系和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有重大意义。

《方案》的出台, 提出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 是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 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硬核”文件, 开启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征程。笔者也期待, 国家对《方案》里的内容做进一步的细化, 配套相应的制度和政策, 加强监督和落实, 使得《方案》真正落地, 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的不断涌现插上腾飞的翅膀。       摘自《中国大学生就业》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