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时间:2021/11/12 16:02:29   点击:0   [ 关 闭 ]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陈慧
一、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优点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复合型人才的优化配置,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多方共赢。
(一)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人才的精准培养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的理论学习、技能提升完全遵循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减少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盲目性。有了企业的参与,每个订单班的培养计划更具个性化、精品化,提升了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满足了企业实际工作岗位的用人需求。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了人才培养精准度,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促进了学生高质量精准就业。
(二)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需求量多,人员流动频繁,人力资源部门常年面临招聘新员工的压力。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可以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另一方面也为企业节约了时间、金钱等经营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缓解了学生的就业压力
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人才竞争逐渐加剧,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压力。一些学生就业无门,还有的学生为了求得暂时的就业机会,从事着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工作。
与传统培养模式相比,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所学专业与就业的精准对接,做到人尽其才,大幅提升了学生的求职成功率,促进了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定向输送学生,既解决了企业对口人才缺乏的困境,也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
(四)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了校企合作的力度
当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停留在浅层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与以往校企合作模式的最大不同在于企业成为校企合作的直接受益者,使学生就业和企业选拔实现对接。因此,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激发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促进了校企合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高职院校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潜在风险分析
(一)人才订单时断时续,难以长期维系
在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往往是企业。无论是在决定订单数量、订单结构方面,还是在制定培养指标、培养内容方面,企业都占据主动权。一旦企业对某一类人才的需求呈现饱和状态,订单就无以为继,最终导致校企基于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而构建的合作关系难以维系。于是高职院校要么重新挑选企业进行合作,要么摆脱企业自己单干。而无论选择哪种模式,都将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二)企业一旦“断单”,院校承担巨大风险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对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态度取决于自身的经营状况。如果企业因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不佳,导致无法承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则会造成“断单”。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为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从签订订单班培养协议、制订培养方案到整个培养过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因此,企业的单方面违约,不仅会造成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还会严重影响订单班学生的就业。
(三)教学理念落后,忽视职业素养培育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初衷是按照企业要求设定教学内容,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在实际操作环节,个别院校急功近利,片面追求高就业率,缩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减少基础教学内容,忽视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导致学生动手能力不强、职业素养不足。即便学生暂时符合企业的用人标准,但由于基础知识和职业素养的缺失,往往后续发展乏力,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
三、“产教融合+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一)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归根结底是一种自愿平等的校企合作,这一模式要得以维系并取得进展,势必需要强劲的驱动力。因此,只有基于校企双方的共同利益,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才能确保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有效运行。
1. 以项目为载体,提高高职院校对企业的服务能力,夯实校企合作基础。
现阶段,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仍属于传统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一种延伸,校企双方的合作并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未能真正为企业发展“号准脉”,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不能满足企业需求。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显然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只有找准企业参与办班,以及校企合作的难点、痛点,聚焦校企共同利益和共建共享基础,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高职院校应紧盯企业产品特色、行业发展趋势,瞄准市场需求,遵循“活动项目化、项目成果化”的原则,与企业合作适时推出受市场欢迎的项目,以项目作为引领,紧贴企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
2. 组建股份制利益共同体,实现办学主体利益最大化。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校企双方优势,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给我们指出了路径,即“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基于这一条款,高职院校可以本着主动对接企业发展需求的理念,在校企合作中更加侧重满足企业的需求,构建高职教育集团这一股份制利益共同体。这样一来,订单班人才培养,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院校来说都成为“分内之事”,双方的利益才能得以维持和固化。
因此,在实际办学过程中,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内涵式发展,校企双方可以共同制订教学方案,明确教学目标、教学标准和实施路径;共同提供师资,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共同管理学生,实行学校派出、企业派驻“双班主任制”;共同评价学生,探索“多层次、多角度”的教学评价方式。
(二)企业订单与行业订单相结合
1. 企业订单模式由“1+1”变为“1+N”。
现阶段,高职院校实行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通常做法是与单一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订单,即“1+1”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一方面,单一企业对某一类人才的需求相对有限,在短期内容易饱和;另一方面,企业如因自身原因而出现“跑单”“断单”等现象,势必给院校工作造成极为被动的局面。
为规避这些潜在的风险,高职院校在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订单时,可以借鉴“招投标模式”,构建“1+N”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即与多家企业签署订单班联合培养协议。这样学生可以到不同的企业进行学习和实践,在提升技术能力的同时,也可以更充分地感受不同企业的工作氛围、操作流程、用工特点等。“1+N”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既规避了因单一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订单班“流产”而造成学生“毕业即失业”的风险,也丰富了学生的就业选择,还避免了优质校外资源浪费。
2. 将“院校—企业”的二级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变为“院校—行业协会—会员企业”的三级模式。
在三级模式下,高职院校与行业签订“大订单”,而行业与企业签订“小订单”。院校借助行业协会的中枢作用,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了解行业背景、行业现状,进而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院校通过与企业之间开展深度合作,使学生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成为“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三级模式下,除了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外,适当增加社会与行业需求的通用技能,实现学生就业的宽口径。这样一来,学生因具备更宽泛的能力,一旦某一家企业未能按规定履约,也可以在行业内部的相关企业中通过调剂、双向选择,谋求到满意的就业岗位。
(三)深化产教融合
1. 校企全方位融合做好“三个对接”,夯实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基础。
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具体来说:第一,实现院校专业建设与产业链、岗位群之间的有效对接。校企联合成立订单班规划委员会,根据产业分工下设多个规划小组,紧紧围绕市场变化和行业需求,明确人才培养规格,并参考不同企业的生产任务、工作目标、人才结构等,为订单班制定差异化课程标准,注重职业能力培养。第二,实现院校专任教师与企业技术骨干的有效对接。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院校兼职教师直接指导、支持学生的技能训练,院校专任教师承担企业的员工继续教育、岗位新技术培训等工作,从而为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夯实师资基础。同时,鼓励高职院校和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项目,这样既能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又能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第三,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效对接。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注重培养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可以自身的科技园区、创业基地、项目孵化基地等多种平台为依托,与企业联合组建办学集团,实现“产、学、研、创”一体化的合作模式。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企业培养急需、紧缺的人才,还可以实现校企双方协同发展。
2. 构建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外部论证机制,更好地提升人才与岗位的适配性。
校企签订人才培养订单后,随着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介入的领域渐渐扩大、层次逐步加深,人才培养势必会越来越迎合企业的单方面需求,出现肤浅化、片面化等倾向。为避免企业对订单班人才培养的“非正常干涉”“过度干涉”,高职院校应主动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立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的外部论证机制。针对行业的最新变动和企业的合理诉求,及时对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调整和优化,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人才与岗位的适配性,确保人才培养适应企业和产业发展需求。
摘自《教育与职业》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