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高职教育发展进程中 的“标尺竞争”效应
时间:2016/4/18 9:46:14   点击:0   [ 关 闭 ]

冯孟

 

    所谓“标尺竞争”,在经济学激励性管制理论中主要指存在多个相同性质但又各自独立的参与者的系统内部,管制者通过一定的标准或标尺评估系统内部各参与者的表现,根据表现对各参与者进行排名并对排名靠前者进行奖励的一种机制。建立标尺,根据标尺进行排名,围绕排名进行奖励是“标尺竞争”的主要特征。当前,高职教育的“标尺竞争”效应逐步呈现,主要原因一是高职教育通过一系列标准的建设与完善及各种示范建设的推进,逐步确立了发展的标尺;二是根据标尺进行的各类排名活动越来越成为高职教育领域的常态;二是围绕排名进行的奖励越来越成为高职教育资源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驱使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参与竞争。

    一、“标尺竞争”效应在高职教育发展进程中的体现

    (一)高职教育发展的标尺逐步确立

    当前,高职教育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00年,教育部发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04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方案颁布,高职院校的评估工作有了正式标准;2008年,新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颁布,从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管理、社会评价七个方面构建了评价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标准体系;2011年,教育部提出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2012年,高职教育领域410个专业有了国家统一的教学标准;2015年,高职教育还发布部分职业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标准等。这一系列的标准基本上涵盖了高职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课程等方方面面,涉及教育质量、专业教学、技能标准等多个层面。可以说,通过一系列标准的建设与完善,我国初步构建了高职教育的标准体系,高职教育进入了标准化发展时代。

    标准体系的完善使得高职教育的发展有了大量可量化的数值标尺,而各种示范建设的推进则使高职教育拥有了具体的行为标尺与方向标尺。2006年,中央遴选100所高职院校进行示范建设。示范院校主要从办学机制体制、校企合作、单独招生试点、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协作等多个方面对高职院校发展进行“示范”。同时,各省也有相应的省级示范院校认定工作,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示范院校建设体系,共同推动各高职院校以示范校为标尺进行办学。标尺的确立为高职教育管理者驱动系统内部各高职院校进行“标尺竞争”提供了前提条件。

    ()根据标尺进行的各种排名活动成为高职教育领域的常态

    伴随着高职教育标尺的确立,根据标尺进行的各类高职教育排名活动越来越成为高职教育领域的常态。从内容上说,高职教育不仅有整体的院校综合排名、院校竞争力排名、科研竞争力排名,还有针对高职重点专业、学生就业率、薪酬、雇主满意度等具体指标的排名。各类排名涵盖范围从宏观到微观,从教学到科研等各个领域,几乎“无处不在”。从频率来看,高职领域的排名几乎“无时不有”。例如,麦可思公司自2009年开始每年发布高职高专专业薪酬排名、职业需求排名,有些具体指标甚至每季度发布;《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自2012年起对各省的质量报告状况、生均经费等进行排名。同时,各省也形成了各自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对本地区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状况进行对比。从排名主体来看,几乎“无人不排”。当前针对高职教育办学,政府层面不仅有国家的各类排名,各地方政府也热衷于进行排名。例如,广东省发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白皮书》,对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排名;福建省教育厅开展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一些第三方机构如麦可思公司也积极参与到高职教育的排名活动中;一些高职院校内部也有针对教学质量等具体内容的排名。

    排名活动首先是高职教育管理者根据一定的标尺对各高职院校办学结果的一种评估,其次是根据高职院校办学评估结果做出的一种区分,这种区分将高职院校按照办学质量进行划分,促使高职院校产生竞争意识。排名活动的常态化反映了高职教育管理者驱动各高职院校进行“标尺竞争”的程度在不断深化。

    ()围绕排名进行的奖励越来越成为高职教育资源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将资源分配与排名高低挂钩是高职教育资源分配的主要手段。在各类评比中排名位次较高者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包括经济资源、政策资源以及社会资源等。在经济资源方面,各类评比中的优胜者如“示范院校”“精品课程”“重点专业”“重点项目”等主体可以获得各级政府的资金扶持。自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支持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在政策资源方面,中央政府对于表现突出的地方政府或高职院校给予优惠政策,如当前建设的各种高职教育“改革试点”或“综合改革试验区”,获得这些试点或试验区项目的高职教育地区或高职院校拥有先行先试的权力,可以突破一定的国家政策限制,开展符合自己利益的教育活动。另外,地方政府也会给予评比排名靠前者一定的优惠政策。在高职院校层面,一些院校对于达到一定绩效要求、排名靠前的“优秀团队”“优秀教师”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在社会资源方面,在评选中排名靠前的院校、专业、项目无疑具有品牌效应,在宣传、招生、校企合作、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等方面更具优势。

    奖励是“标尺竞争”产生激励效果的主要因素,当前的高职教育管理者将资源分配与排名挂钩,是驱使高职院校参与“标尺竞争”的主要动力,在大量的资源刺激下,各高职院校不得不围绕高职教育管理者设定的标尺进行激烈的竞争。

    二、“标尺竞争”对高职教育发展进程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l.有力推动了高职教育的规范化发展。第一,“标尺竞争”的优势在于建立了大量可量化的、规范性的标准体系,不仅为规范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手段,而且创造了一个相对透明、公开的环境。任何高职教育机构都可以围绕清晰明确的标准进行竞争,避免了资源分配上的暗箱操作,挤压了高职教育管理者的寻租空间,从而有力规范了高职教育的发展。第二,在“标尺竞争”模式中,管制者通过量化标准可以对各参与者实行“目标控制”。高职教育管理者通过设定标准,可以对高职教育系统设定宏观目标,比如建设“世界一流高职”,也可以设定微观目标,比如对高职教育系统的投入、生产、教育教学等方方面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形成一种目标导向的责任制,驱动各高职院校与管理者的目标一致。同时,由于激励的作用,高职教育机构不得不追随高职教育管理者的政策导向,从而实现高职教育发展方向的一致性,整体上规范高职教育的发展。第三,由于有清晰的标准与目标,高职教育管理者可以克服信息上的模糊,充分掌握高职教育的发展情况,进而对高职教育机构进行“问责监督”,形成约束力,保障高职教育发展的规范化。

    2.提高了高职教育发展的质量。首先,在“标尺竞争”,各参与人追求的是自己在系统中的相对位次。排名靠前的高职院校会追求质量提升以巩固自己的优势地位,而原来排名靠后或处于竞争劣势的高职教育机构也会奋起前进,努力提高自身的发展优势,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从而推动高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其次,在“标尺竞争”中,各参与人会自觉参照其他排名靠前的参与者的成功经验或标尺来进行活动,以实现排名提升从而赢得奖励。这种“站在别人肩膀上”的模仿、参照行为不仅会产生一种叠加效应,整体拉动高职教育的质量提升,还会促使高职教育机构之间产生一定的创新互动,推动高职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例如,校企合作一直是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2009年宁波市率先出台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以法规形式推进校企合作,之后各地纷纷效仿。据笔者初步统汁,当前出台类似法规的共四省十七市,“标尺竞争”的叠加效应开始显现。更重要的是,各地出台的法规既有模仿宁波市的地方,也有制度创新,即创造性模仿。例如,宁波市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亮点主要是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山东省则通过加大税收优惠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苏州市则通过建立企业教学咨询官制度解决校企合作的师资问题。高职教育的这种创造性模仿对高职教育质量有极大的提升作用。

    3.提高了高职教育发展的效率。“标尺竞争”最明显的好处首先是提高整个系统的效率。竞争首先形成了开放的市场,在这个开放的市场内部,各地高职教育之间、高职院校与院校之间、高职院校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围绕统一的标准进行竞争,带动不同地域、实力的学校努力提高效率,突出特色,从而推动整个高职教育系统的效率提升。其次是管理者可以通过标准驱使各参与者进行高标准竞赛,从而以较少的代价实现系统的最大收益。在国家示范校建设过程中,中央政府虽然只投入20亿元,却撬动了地方政府与社会各界共60亿元投入到高职院校建设中,大大加快了高职院校的建设速度。最后是竞争迫使参与者对管理者的要求做出反应,从而提高系统的运作效率。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号召,围绕中央的统一规划与部署,各地积极响应、大胆试验。当前共有17个地区、100所高职院校开展了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模式。例如,江西新余的“双主体办学、双身份学习”模式,浙江宁波“教师、师傅双重指导、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的双元模式等,各地的实践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学徒制的建设。

    ()负面影响

    l.加剧高职教育的同质化问题。在“标尺竞争”中,高职教育管理者一是习惯于用统一的标准要求不同背景、不同类型的高职院校,使各高职院校围绕高职教育管理者制定的统一标准办学,部分高职院校为达标不得不“削足适履”,牺牲自己的优势特色适应管理者的标尺框框,从而抑制高职院校的特色化发展。二是某些领域的标尺较为单一,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仅靠生源、就业、社会服务三项指标,容易使高职院校致力于发展少数容易达标或得分的指标领域,甚至部分高职院校为迎合标准发展一些与本校无关的指标领域,最终导致高职教育办学模式的不断趋同。三是有些标准面面俱到、过细过死,特别注重量化,“试图用简单的、线性预测的方法来评估高职人才培养工作”,从而挤压高校办学因地制宜的空间,加剧高职教育的同质化问题。

    2.导致高职教育的恶性竞争。在“标尺竞争”中,高职教育主要由高职教育管理者制定标准、进行排名并分配资源,这种管制模式的问题是评价主体较为单一、评价价值取向以管理者为主、评价方式主要是管理者评价,导致各高职院校办学主要是向上负责,围绕上级主管的标准进行竞争,体现为一种“向上的标尺竞争”。这种向上的“标尺竞争”容易引发一些恶性竞争:一是投机。由于是管理者设定目标,高职教育机构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有可能不是从院校实际或受教育者的根本需要出发,而是“揣摩管理者的意图,满足上级的主观偏好,表现出一种讨好取巧的机会主义倾向”。二是造假。高职教育内部长期以就业率为主要发展指标,各高职院校上报的就业率大部分在90%以上,但其中有多少水分不得而知。三是通过打击对手使自己获利。部分高职院校在评估中存在恶意造谣打击对手、互相拆台等现象。

    3.加剧高职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标尺竞争”导致高职教育资源的扭曲配置,一方面体现在资源分配高度集中于部分高职院校。在“标尺竞争”的环境下,各高职院校围绕同一套标尺进行竞争,这种竞争看似公平,实际上忽略了高职教育发展的内部差异。由于财政实力、地理位置和发展起点的不同,各地区的高职教育发展水平差别明显。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缺乏资源、缺乏优势的高职院校根本无法和资源雄厚的高职院校进行竞争。中央提出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但2014年湖南省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才5000元,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高职院校有的生均拨款刚过千元,与中央标准差距较大。在起点不同的情况下,一些缺乏资源的高职院校在“标尺竞争”中极难“达标”,从而陷入越是没有资源越是无法竞争,越是不竞争就越是拿不到资源的困境;而另外一些已经掌握各种丰富办学资源的院校,因为更容易在“标尺竞争”中获胜而被分配更多的资源,导致高职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于某些示范、优秀院校。高职教育资源的高度集中,加剧了高职院校的贫富分化,危害了整个高职教育的均衡发展。

    “标尺竞争”导致高职教育资源的扭曲配置,另一方面体现在高职教育资源高度向某些维度倾斜。评价高职院校办学的标尺应是多维度的,但实际上只关注几个关键指标,如就业率、毕业生收入、生师比、双师型比例、校友满意度等,学校所能获得的奖励与这几个关键指标息息相关。因此,大部分高职院校为追求效率,只围绕几个关键指标进行发展,内部资源大多向这些指标倾斜,而对于学校内涵发展、文化建设、学生服务等却并不重视。这种资源配置的后果不利于高职院校办学的均衡发展,最终将导致整个高职教育跛足而行。

    三、完善“标尺竞争”的对策

    (一)建立多样化的标尺体系,推动高职教育的特色化发展

    首先,要在整体的评价指标上实现从注重统一到发挥特色的转变。2008年出台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增加了特色专业建设环节,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其次,要改变由一种或几种比较单一的指标考核高职教育办学质量的情况,建构面向所有学生、体现教育特色发展的综合性指标体系。特别是必须打破由就业率、月收入等部分指标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格局,充分体现以院校为本、学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倡导发展性评价,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改进功能。最后,划定关键指标领域,给院校留出因地制宜、发挥特色的空间。例如,美国《帕金斯法案Ⅲ》只规定了职业教育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其他指标由州和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这种做法激发了地方创新的热情,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特色办学。

    ()完善评价机制,形成良性竞争制度

    要改变“标尺竞争”中单纯由管理者主导评价机制的缺陷,变“向上的标尺竞争”为“上下结合的标尺竞争”,通过管理者自上而下的改革与社会参与自下而上的改革之间的互动,凝聚共识,共同推动高职教育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对高职教育管理者而言,首先,需要在评价主体上“开门”,充分吸纳各利益主体参与高职教育发展的评价,形成多元评价结构。在这方面,我国地方教育部门在推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主动吸纳教育专家、企业行业代表、家长代表组成校企合作理事会,构建民主评价与监督的对话平台、多元利益表达平台,共同推进校企合作的模式值得借鉴。其次,要在评价方法上更多注重互动与融合。需要建立经常性的对话机制,同时在评价体系中融入或加大社会评价的比例,推动公众参与到高职院校办学的评价中,保障评价的透明与公开。再次,要加强监督与引导,打击部分高职院校存在的“造假”“互相拆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高职教育其他利益相关方而言,需要主动参与高职教育的评价机制,自下而上地影响高职教育发展进程。一方面,可以通过高职教育管理者搭建的各类协商平台参与高职教育的评价;另一方面,可以“闯进去”,主动通过“上书”、网络评价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实现对高职教育管理者单一评价的制衡,推动高职教育向良性竞争的方向发展。

    ()建立高职教育的合作、扶持机制,实行更加平衡的高职教育资源分配制度

    在高职教育领域,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竞争的白热化,而竞争又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源高度集中于某些地区或某些院校。为解决这一问题,缩小地区高职教育之间、各高职院校之间的差距,高职教育管理者可以引导各地区高职教育、各高职院校建立一定的合作机制,通过支持同类院校之间“抱团发展”、拥有不同资源优势的院校之间“优势互补”、拥有相同条件的院校之间“资源共享”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实现高职教育的均衡发展。

针对某些处于资源劣势依靠自身力量及院校之间团结互助形式仍无法提升自身竞争优势的地区或高职院校,需要高职教育管理者给予扶持与帮助,以保障效率与公平的平衡。中央政府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向西部倾斜,连续多年启动东部支援西部的对口支援计划就是一种明显的扶持政策。一些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也通过“手拉手”“对口支援”的方式对中西部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未来这种扶持需要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同时,高职教育管理者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人人成才”的基本价值取向,对于与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相关的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学生服务等予以充分重视,均衡分配办学资源。

孙莉摘自《教育与职业》2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