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11/1 11:15:37,点击:0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辽学指20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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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

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加强企业、高校、毕业生的沟通与联系,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于20139—20141月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现将《关于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毕指[2013]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充分利用本校就业网等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应往届毕业生及全部在校生参与评选活动。

二、各高校要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并将回执(见附件2)于10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三、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负责分配高校评选账号。各高校在收到账号信息后,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企业参选,组织企业报名,并认真开展网上评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市场部

联系人:赵 柳、吴

联系电话:024-86905612

电子邮箱:scb607@126.com

 

 

附件:

1.《关于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毕指[2013]57号)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最佳企业评选活动联系人回执

 

 

 

20131021

 
附件文件: 通知原文、活动回执

关于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毕指〔201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规范企业招聘行为,优化大学生就业环境,进一步拓宽企业、学生、高校的沟通渠道,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我中心定于2013年9月-2014年1月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高校学生司作为指导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主办,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以下简称“新职业网”)承办,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协办。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招聘大学生的企业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组织不纳入评选范围。参评企业须满足2011-2013年每年招收高校毕业生、具备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招聘录用程序规范、无重大负面事件等基本条件。

三、评选流程

1、推荐企业(9月25日-12月25日)

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登录新职业网的最佳企业评选系统,填写拟推荐企业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信箱及手机号码。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可推荐多家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0家)。企业只需任一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或者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推荐即可参评。

2、企业报名(9月25日-12月25日)

企业在新职业网的最佳企业评选系统注册,在与任一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或者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推荐信息匹配(包括联系人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本企业相关信息参加评选。

3、网上评选(9月25日-12月25日)

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可选取不超过100家参评企业进行评分;参评大学生(包括2012届、2013届毕业生及全部在校生)可对不超过30家企业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新职业网活动主页。

4、专家评审(12月25日-2014年1月)

在汇总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参评大学生三方评分以及企业客观情况得分基础上,加权计算出参评企业总得分;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初步拟定入围企业榜单及各类奖项。 

5、榜单公布(2014年1月)

入围企业榜单及奖项经公示无误后,通过新职业网正式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共设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总榜单100强;分行业最佳企业榜单;省(区市)最佳企业榜单;校企合作最佳企业、招聘活动最佳企业、员工发展最佳企业、社会责任最佳企业等单项奖。同时设立优秀省市组织奖15名,优秀高校组织奖50名。

五、其他事宜

1、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并要求高校积极参加,同时通过省级、高校就业网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2、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招聘企业联系,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并认真参与网上评选。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动员2012届、2013届毕业生及全部在校生参与评选活动。

3、全国中心负责统一分配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评选账号;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含部属高校)评选账号的分配与管理。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本次活动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回执(附件)于9月25日前报送全国中心。

4、活动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黄妍、黄麟钧

电话: 010-66092078 010-66097183-601

传真:010-66097332

邮箱:huangyan@moe.edu.cn,huanglinjun@moe.edu.cn

附件: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活动联系人回执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9月16日

 

附件:

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

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活动联系人回执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QQ号

 

 

请于9月25日前将回执发送huanglinjun@moe.edu.cn或传真至010-66097332

 

附件2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最佳企业评选活动联系人回执

 

学校名称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邮箱

 

QQ

 

请于1025日前将回执反馈至scb6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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