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2/11/9 9:32:44,点击:0

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

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根据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营职院发【200930)文件精神及《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现将我院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做到层层落实、细致到位。学院责成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对各系、部、分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系、部、分院也要成立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考核工作,配合学院考核小组完成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及要求

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估项目、内容及评估标准,对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118日—1115日):自检、自查阶段。由各系、部、分院就业工作主管领导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2012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对本部门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检、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要求内容翔实,有准确的数据、时间等信息)。(注:自评表需各系、部、分院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赋分)。自评表和自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115日下班前,以系、部、分院为单位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东校区10号楼304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稿请发送至就业办公共邮箱:ykdxjyb@163.com

第二阶段(20121116日—1123日):全院考评阶段。按照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分项考核、评估;统计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第三阶段(20121123日—1130日):总结、上报阶段。经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考核后,将评估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兑现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政策。

 

附:《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打印】【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