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内公告简讯 » 通知 |
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 |
时间:2012/11/9 9:32:44,点击:0 |
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 工作总结和考核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根据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营职院发【2009】30号)文件精神及《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现将我院开展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做到层层落实、细致到位。学院责成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对各系、部、分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各系、部、分院也要成立院系级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考核工作,配合学院考核小组完成本次考核工作。 二、考核办法及要求 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估项目、内容及评估标准,对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11月8日—11月15日):自检、自查阶段。由各系、部、分院就业工作主管领导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人员、2012届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对本部门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检、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要求内容翔实,有准确的数据、时间等信息)。(注:自评表需各系、部、分院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赋分)。自评表和自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1月15日下班前,以系、部、分院为单位交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东校区10号楼304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稿请发送至就业办公共邮箱:ykdxjyb@163.com。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16日—11月23日):全院考评阶段。按照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分项考核、评估;统计各系、部、分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第三阶段(2012年11月23日—11月30日):总结、上报阶段。经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考核后,将评估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兑现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政策。
附:《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