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时间:2012/6/14 10:13:30,点击:0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和省教育厅人事处有关文件,结合学校需求计划, 辽宁省实验学校2012年上半年拟招聘专任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查询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辽宁省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省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止。

    报名方式:直接到学校报名,填写电子报名信息表,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二寸照片一张。

    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辽宁省实验学校办公室302。

    2.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教师基本素质(基本文化素养、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见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的时间安排。

    笔试地点:辽宁省实验学校

    3.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经沈阳师范大学审核,在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上公布。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的时间持报名信息表到辽宁省实验学校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见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的时间安排。

    面试方式:问答、展示、试讲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素养、专业技能及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检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选,经沈阳师范大学审核,在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

    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选公示后无异议的,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见辽宁省实验学校网(www.lnes . net)公布的时间安排。

    5.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6.试用(培训)

    经上级部门公示无异议者,进行全面培训一个月,培训期作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按相关政策享受试用期待遇。

    7.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省教育厅、人社厅要求办理人事聘用关系。

    三、联系方式

    辽宁省实验学校联系电话:024-86844436;

附件内容:
计划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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