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7/5 10:31:47   点击:0   [ 关 闭 ]
        

    全院各部门:

    为推进省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和支持高校全面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做好2017年度高校绩效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学院办学状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工作的相关说明

    ㈠填报对象

    1.教职工

    2.校外聘请专兼职教师

    3.学生

    ㈡采集数据时间段

    1.“当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时间以批复文件或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3.未界定时间范围的,为累计数据(或时点数据),填写项目的实际发生日期即可。

    ㈢采集顺序

    1.第一阶段

    ⑴时间:7月4日-7日

    ⑵内容:平台初始化信息填报(院办、人事处、教务处)

    2.第二阶段

    ⑴时间:7月8日-11日

    ⑵内容: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完成数据、文字填报及支撑材料上传

    3.第三阶段

    ⑴时间:7月12日

    ⑵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联合办公,审核上报材料,不合格材料回退

    4.第四阶段

    ⑴时间:7月13日

    ⑵内容: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修改、补充材料

    5.第五阶段

    ⑴时间:7月14日

    ⑵内容:提交

    二、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组织落实辽宁省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

    2.数据填报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请各部门组织专人按规范组织采集、整理,切实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即时性。

    3.数据填报分解:见辽宁省绩效考核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网址:kpi.yixunict.com

    附件:

    1.2018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

    2.指标体系(高职)

    3.高职指标权重

    4.辽宁省教育厅高校综合运营监测及绩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5.辽宁省高职院校绩效管理考核填报表单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