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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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部门: 为推进省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和支持高校全面提升办学整体水平,做好2017年度高校绩效管理工作,保证数据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学院办学状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工作的相关说明 ㈠填报对象 1.教职工 2.校外聘请专兼职教师 3.学生 ㈡采集数据时间段 1.“当年”指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时间以批复文件或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3.未界定时间范围的,为累计数据(或时点数据),填写项目的实际发生日期即可。 ㈢采集顺序 1.第一阶段 ⑴时间:7月4日-7日 ⑵内容:平台初始化信息填报(院办、人事处、教务处) 2.第二阶段 ⑴时间:7月8日-11日 ⑵内容: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完成数据、文字填报及支撑材料上传 3.第三阶段 ⑴时间:7月12日 ⑵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另行通知)联合办公,审核上报材料,不合格材料回退 4.第四阶段 ⑴时间:7月13日 ⑵内容: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修改、补充材料 5.第五阶段 ⑴时间:7月14日 ⑵内容:提交 二、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组织落实辽宁省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 2.数据填报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请各部门组织专人按规范组织采集、整理,切实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即时性。 3.数据填报分解:见辽宁省绩效考核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网址:kpi.yixunict.com 附件: 1.2018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 2.指标体系(高职) 3.高职指标权重 4.辽宁省教育厅高校综合运营监测及绩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5.辽宁省高职院校绩效管理考核填报表单
教务处 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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