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材料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8 16:49:24   点击:0   [ 关 闭 ]
        

    全院各部门:

    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营职院党发[2012]2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营职院党发[2014]11)文件内容,现开展201791日—1209日材料补充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院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可补充提供201791日—1209日取得的材料,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次材料补充只用于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纳入下一年度业务档案归档。

    2.非教师系列人员需提交《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量化赋分指标体系(非教师系列)》中“岗位工作”相关材料,限20141210-20171209日期间完成材料。

    3.本次申报不需要OA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和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仅填报新增内容,原填报内容不需要重复填报。

    三、申报要求

    1.所有人员申报材料必须由部门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上报。

    2.材料报送时间:20171215日(周五)800-1100,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地点:6号楼3楼会议室。

     

     

    附件:

    1.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教师系列)下载

    2.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非教师系列)下载

    3.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下载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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