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 |
|
|
|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5〕45号,附件1)精神,我院拟组织教师参加相关项目的培训,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教师上报参加培训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要求: ⑴年龄50周岁以下; ⑵培训项目与专业相关; ⑶近三年未参加过“双师”培训。 2.培训内容:见附件2。 3.名额分配:每项目限报2人。其中:骨干教师“教改背景下微课、慕课、翻转课堂实践与应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及关键技术、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师课程设计与开发能力提升、三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青年教师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高培训、青年执教能力提升、编辑素质提高培训、零起点创业创新培训 9个项目限报1人。 5.上报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3,由各系秘书或分院教务科统一报送电子档,不接收个人报名。 4.报名时间: 5月12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凤 电话:8502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