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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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职业教育学会《关于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辽职学会字【2021】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参与此项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文件,其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方式及名额 1.各部门负责对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初审,审核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的原件,经各单位初评推荐上报至教务处。 2.按教学部门教师人数推荐:教师人数少于10人限报1个。教师人数10-30人限报3个(含1个兼课);教师人数30-50人限报4个(含1个兼课);教师人数50-100人限报5个(含1个兼课);教师人数100人以上限报6个(含1个兼课)。兼课教师在任课部门报名。 3.申报者以第一作者申报限报1项,参与申报限报2项。其它要求详见文件。 二、 申报材料 1、申报各类成果需提供原件一份(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做匿名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三、 报送事宜 1、 成果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2、 报送地点:综合服务中心教务处309 教务处 202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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