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及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集中受理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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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及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集中受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日上午。为保证归档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
二、地点 6号楼309会议室。 三、纸质材料上报要求 (一)业务档案 1.个人档案 ⑴基本信息表。纸质1份,有变动人员(含新入职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⑵业务信息表。纸质1份,相关材料复印件,教材专著须提供原件及相关复印件,1份。 2.部门汇总表 共13张表,相关复印件1份依次附后,要求同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1.个人表格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教师系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非教师系列)。纸质1份,电子稿。 2.部门表格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非教师系列)。纸质1份。 四、集中受理存在问题数据的处理 1.集中受理材料不合格人员,材料将回退至本人,本人先选择【待发事项】—【更多】-【编辑】,对回退材料进行修改,重新打印相关表格。 2.个人修改完成后,各部门须重新打印汇总表,整理归档上报。 所有修改全部当天完成,请各部门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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