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及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5 14:02:26   点击:0   [ 关 闭 ]
        

     

    全院各部门:

    为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进程,深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营职院发[2011]56号)《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营职院党发[2012]2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营职院党发[2014]11)文件,现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及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院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

    二、填报内容

    见《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三、填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一)业务档案填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1.个人登录

    登录学院OA系统(http://60.22.25.41),选择【我的模板】—【更多】,在教务处分类中依次选择【教职工基本信息表】、【教职工业务信息表(16-17年度) 】进行填报。

    2.个人填报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新入我院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职称等)变动人员须填写

    《教职工业务信息表(16-17年度)须全员填报,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归档时间段为2016-2017学年度(201691日—2017831日)。

    3.部门审核

    部门负责人登录学院OA系统(http://60.22.25.41),在【个人空间】—【待办工作】中,打开本部门人员填报的相关表格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合格后签名提交,不合格退回,填报人员重新填写

    4.打印

    填报人员打印个人表格,手写签名,上交纸质材料1份。

    5.上报材料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新入我院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职称等)变动人员填写,11表。

    《教职工业务信息表(16-17年度)》,11

    部门打印汇总表。汇总表自动生成,在【表单应用】—【表单查询】—【教务处】中可以下载打印。(13张,包括基本信息汇总表、职称晋升情况汇总表、学历学位情况汇总表、进修培训情况汇总表、教学情况汇总表、教学奖励情况汇总表、奖励情况汇总表、科研情况汇总表、科研项目汇总表、教材汇总表、成果奖项汇总表、专利情况汇总表、其他情况汇总表)。

    ⑷提供相关复印件。本年度基本信息有变动人员、业务信息(含新入职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1份按序、按类附个人表后;1份按序、按类附部门汇总表后。

    教材、专著等必须提供原件1份。

    (二)2015-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核填报流程与材料要求

    1.个人填报

    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校、中专、工程和实验系列,填写《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教师系列)》(见附件1),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育管理、图书、档案、会计、统计、卫生等系列,填写《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非教师系列)》(见附件2)。

    ⑵填报人员打印个人表格,手写签名 11表。

    2.部门填报

    部门负责人登录学院OA系统(http://60.22.25.41),选择【我的模板】—【更多】,在教务处分类中依次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非教师系列)】进行填报,确认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合格后签名提交

    ⑵部门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1份。

    3.填写时间

    填写材料时间:自现聘岗位等级起,至2017831日止。

    如:2012年取得副教授资格并聘用到七级,现仍为七级,填报材料自2012年聘用到七级日期起填报。

    4.填写要求

    ⑴个人填报材料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取消聘用资格。

    201511-2016831日材料与2014-20152015-2016原填表的业务档案一致,201691-2017831日材料与2016-2017填报的业务档案一致。

    ⑶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审核通过后,部门加盖公章,上交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

    5.上报材料

    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11表,提供纸质和电子稿各1份。电子稿材料命名格式:“表名+部门名+姓名.doc”。

    ⑵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1份。

    (三)集中受理

    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受理材料,审核材料,验收纸质材料

    (四)归档统计

    人事处、教务处进行归档统计。

    四、时间安排

    1.个人填报:1025-1030

    2.部门审核:1031-112

    3.集中受理:113日在6号楼309集中受理材料

     

    附件:

    1. 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教师系列)

    2. 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表(非教师系列)

    3.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岗位职责审核表(样表)

     

     附件:下载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