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2014-2015年度教育信用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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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辽宁省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全院教师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征集内容主要包括获奖信息、论文造假及学术剽窃等信用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时间段 二、采集范围 教师:高教、中专、实验、工程系列的教师,教务处负责。 学生:全体学生,学生处负责。 二、填表说明 1、信息填报要求“守信(失信)信息类别”、“记录描述”和“文件类别”、“文件号”四项要一一对应。 2、各部门要按职称系列填报,每个系列一张表。 三、其他 1.上报时间: 2.材料要求:电子版报送。 3.教务处联系人:姜老师 E-mail:yk-jiangfeng@163.com 电话:85023 教务处 附件:下载 教师信用信息体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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