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集中受理工作的安排
    时间:2015/11/6 11:28:04   点击:0   [ 关 闭 ]
        

    全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4-2015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14-2015学年度教职工业务档案归档集中受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3日全天。为保证归档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材料。

    8:00- 8:30

    环化系、机电系、数控中心、实验中心、计算机中心

    8:30- 9:00

    电子系、建工系、网络中心、电教中心、图书馆

    9:00- 9:30

    艺术系、中文系、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工会、团委、学生处、财务处

    9:30-10:00

    外语系、经济系、总务处、保卫处、电大工作处、教学督导室

    10:00-10:30

    基础教育分院、本科部、思政部、体育部、档案室、校企合作办公室

    10:30-11:00

    计算机系、成教分院、招生办、就业办、资产管理处、离退办、职鉴中心

    11:00-11:30

    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报

    13:30-14:00

    普师分院

    14:00-15:00

    特师分院

    二、地点

    6号楼309会议室。

    三、纸质材料上报要求

    1.个人档案

    ⑴基本信息表。纸质1份,有变动人员(含新入职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业务信息表纸质1份,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原件,论文、教材(专著、译著)按职称评审要求必须提供检索,1份。

    2.部门汇总表

    13张表,相关复印件1份依次附后,要求同上。

    四、集中受理存在问题数据的处理

    1.集中受理材料不合格人员,材料将回退至本人,本人先选择【待发事项】—【更多】-【编辑】,对回退材料进行修改,重新打印相关表格。

    2.个人修改完成后,各部门须重新打印汇总表,整理归档上报。

    所有修改全部当天完成,请各部门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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