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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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原则 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遵循依法、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分类
三、信息公开类型 (一)主动公开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 1.公开范围。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及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2.公开形式。学校信息公开主渠道为学院网站、宣传栏、公告栏、会议、年鉴、简报、宣传册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时限。学校网站信息发布不迟于2个工作日;其他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一般不迟于15个工作日。 4、查询方式。可直接登陆学校网址www.ykdx.net获取相关信息,或通过宣传栏、公告栏、年鉴、宣传册等其他方式获取信息。 (二)申请公开 申请公开是指在学校已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受理机构。学校办公室,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联系电话:0417-2211066, 传真:0417-2211044, 电子邮箱:ykdxbgs@126.com, 邮政编码:115002。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2.受理程序。第一步: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当场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传真申请等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说明申请目的和用途,申请人填写《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在学校办公室领取或到学院网站下载。第二步:申请审查。学校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进行审查,证件不完备者、情况不属实予以退回。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学校已主动公开的内容,将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不再受理此项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不对外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不再受理此项申请。第三步:申请确认。学校办公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属实且齐全、申请理由正当合理,将登记受理。第四步:申请答复。学校自确认申请之日起,依具体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收费标准。除省、市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不予公开的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学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将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且不会对公用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外);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监督方式 学校师生员工、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417—2211013;2211015;2211019,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115002。 附件: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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