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责任制

作者:teacher Dong 来源:bgs 日期:2006年4月23日 人气:440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发[2004]110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发[2004]23号文件精神和张德祥厅长关于“请大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尽职尽责”的批示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修改完善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责任制,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把信访工作抓实抓好。 

一、组织落实,加强信访工作领导 

1.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于宗水为组长,副院长孙忠辉、党委副书记胡秀珍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真正建立起信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主体主动抓的层级负责工作体系。 

2. 学院根据精简、高效原则配备作风正派、政策性强、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从事信访工作。各部门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保证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3.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院长负全责,领导班子每学年至少两次研究信访工作,从实际出发,解决信访问题,切实保证团结、稳定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管理,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 

1. 办公室履行信访工作两个条例赋予的信访工作职责和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对全院信访工作实施执法检查、宏观指导;负责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查结;负责受理涉及学院各方面信访问题。 

2. 各处室、分院、系、教研室为学院信访工作的执行部门,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对于来信来访问题,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由本部门直接办理;对需查清事实再办理的,由有关部门调查后进行处理,案结后与办公室沟通。对需由外单位处理的,通过办公室与外单位沟通,转交各单位查结处理。 

三、忠于职守,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 

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看待信访工作,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化解矛盾,具体职责是: 

1. 认真受理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2. 负责受理本部门师生员工及群众的信访问题。 

3. 督促检查学院及部门信访工作及信访案件的承办情况。 

4. 对于处理不服的信访问题进行复查,并帮助进行重新处理。 

5. 对个别欠拖不决的案件,提出限期结案的意见。 

6. 及时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和集体上访,特别是发现有集体到上级机关上访苗头,应急时劝阻、疏导,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7. 定期分析信访情况,反映本部门和学院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事件、批评建议及信访工作新举措。 

四、规范程序,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1. 实施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制度 

各部门要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努力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就地及早解决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落实工作。对群众上访要做到热情、认真、及时、到位。 

2. 坚持领导包案制度 

学院要每月将排查情况进行申报,并认真解决排查出来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信访案件,不能矛盾上交,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领导逐个包案,特别是去省进京的集体访、重复访要由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处理。要因案施策,落实解决措施,确保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本单位。做到全部合理的全部解决;部分合理的部分解决;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无理取闹的,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认定,果断处理。 

3. 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 

各级领导要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要善于处理难点、热点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学院规定:领导接待的时间为每周三下午。院办公室负责安排领导接待的具体顺序和时间,并做好来访时间、意见要求、拟办意见、处理结果的登记、督办、反馈、归档工作,保证接待工作合理,督办工作有效。 

4. 坚持登记、处理、结案、归档工作制度。 

所有信访件的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执行政策”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凡属上级立案要结果的案件,一般要求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在60天内办结,并在七日内通知上访人。如上访人同意本级处理意见并签字,视为上访终结。如上访人不同意并提出充分理由和依据,请示复查,应予以受理,并要实事求是的秉公处理。上访人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可持学院签署的意见到上一级信访部门或有关单位请示复查,对处理的问题较为复杂,难度大的,涉及院外的复杂案件,院办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5. 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失职追究制度 

对超出本级管理权限的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案件,要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和信访部门报告,特殊情况和突发性案件,虽已处理,也要及时上报。 

对该由基层单位受理而不予受理,拖延推诿,不负责任而导致越级上访的;造成进京去省到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发生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或多人集体上访的;玩忽职守,顶拖不办、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直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出重点,做好“重点人、重点问题、重点案件”的处理工作 

1. 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对群众举报揭发的重要案件要认真对待,该由哪一级处理的由哪一级处理,决不允许置之不理和层层照转。更不允许将群众举报材料转交当事人处理,对压制、打击举报人的报复案件要严肃查处。 

2. 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重点人、重点问题”上访老户和集体上访的处理工作。坚持落实领导责任制,认真研究上访老户重复上访的解决办法,并要防止出现新的上访老户。对无理缠访的,要依法处置,对无理纠缠及扬言闹事的上访人、特别是上访老户,要采取有利措施予以控制,把问题稳定在当地、解决在当地。 

3. 强化信访案件的交办、查办工作。 

由国家、省、市信访部门及教育局交办的案件,由院领导批复办理的,由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包案,在一个月内或规定时间查结上报;院领导批复给有关部门的,由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包案,一个月内或规定的时间查结上报;对复杂案件不合乎按期结案上报的,应及时用书面材料或电话、传真说明情况;对按期查结的案件,各级信访部门负责人要在查结报告上签署意见。 

六、奖惩分明,促进信访工作务实、高效 

1. 学院对信访工作要进行认真的总结,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政策办事,按原则办事,定期总结信访工作。 

2. 根据两个条例和《营口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对在信访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完不成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的,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各部门以及责任人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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